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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套餐不得拿消费者下套

来源:百信手机论坛 作者:吴工 发布时间:2007/5/2 9:35:36
本报上午快讯 (苏蔚) 手机套餐五花八门,短信服务陷阱重重。省物价局、省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公布了《浙江省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》,专门抑制电信服务行业的“霸王收费”,该规定今起正式实施。这也是我省首次对该行业收费进行明确规范。

  据悉,电信服务行业的不明收费主要集中在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(简称SP)的业务上,他们往往会推出一些“免费体验”活动,一旦过了期限消费者没取消,就会被默认为订购了该业务,从而收费。至于移动、联通等品牌电信运营商,可能会以套餐形式向用户提供捆绑服务,但却很少出现“霸王收费”。

  新“规定”要求,运营商必须提供规范服务,实行明码标价。经营者推广业务时,应标明免费试用期限等;免费试用期限届满前三日内,应提醒用户免费试用期限的截止日期;应标明用户接受该项服务产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项目名称、计费标准和方式以及取消和订制服务产品的方法等。而经营者以套餐形式向用户提供服务时,应当事先向用户明示套餐的名称、计费规则、包含的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收费金额、使用期限,以及套餐外相关的收费标准等。此外,经营者在经营卡类业务时,应当在经营场所、卡面上分别明码标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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